从加拿大搬到美国的 departure tax:T1161/T1243 视同出售、递延选举与美国入境成本基础

你决定从多伦多搬到硅谷——CRA 要先收一笔"分手费"
这是加拿大华人科技人和金融从业者最常遇到的跨境场景之一。你在加拿大工作多年,积累了非注册投资账户(股票、基金、ETF)、可能还有私人公司股份或海外房产。你拿到了美国的工作签证或绿卡,准备南下。
在你切断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的那一天,加拿大税法视同你以市场公允价(FMV)卖掉了几乎所有资产,然后立即以同一价格买回。这就是 departure tax(离境税),CRA 对你在加拿大居住期间累积的增值做最后一次征税。
这篇文章不是泛泛介绍 departure tax 是什么——而是聚焦在搬去美国这个特定场景下,你需要填哪些表格、什么时候交税、怎么递延、美国一侧如何确立成本基础以避免双重征税。
谁应该读这篇
| 适合 | 不太适合 |
|---|---|
| 即将或已经从加拿大搬到美国的华人 | 从加拿大搬到非美国国家(部分规则通用,但条约部分不同) |
| 持有非注册投资账户、私人公司股份、非加拿大房产 | 只有 RRSP/TFSA(注册账户豁免视同出售) |
| 资产增值较大,需要评估递延方案 | 资产价值低于 25,000 加币(T1161 豁免) |
视同出售的核心机制
哪些资产被视同出售
| 需要视同出售 | 豁免(不需要视同出售) |
|---|---|
| 非注册投资账户中的股票、基金、ETF | 加拿大房地产(principal residence 和投资性房产) |
| 私人公司股份 | RRSP、RRIF、TFSA、RESP、FHSA 等注册账户 |
| 加拿大以外的房产(如中国房产、美国房产) | 养老金权益(CPP、雇主 DB 养老金) |
| 合伙企业权益 | 员工期权(某些情况) |
| 加密货币 | 人寿保险(某些情况) |
| 艺术品、珠宝(价值超过 10,000 加币) | 在加拿大境内经营业务的库存资产 |
| 海外信托权益 | 在你最近一次成为加拿大居民之前拥有的非应税加拿大财产(如果居住时间不超过 60 个月) |
关键点:加拿大房地产虽然豁免视同出售,但你未来出售时仍需在加拿大纳税(作为非居民,需取得 T2062 清税证明并可能被扣缴 25% 预扣税)。注册账户(RRSP/TFSA 等)豁免视同出售,但在美国一侧可能没有延递地位——这是另一个需要单独讨论的问题。
2026 年资本增值计入率:上调计划已经取消
这是 2026 年搬家的人最容易被旧文章误导的地方。
当前规则 vs 已取消的提案
加拿大政府原计划将资本增值计入率从 50% 提高到 66.67%,后来曾把生效日期推迟到 2026 年 1 月 1 日。但 2025 年 3 月 21 日,加拿大总理办公室宣布取消这项上调。因此,截至 2026 年 5 月,departure tax 计算仍按 50% capital gains inclusion rate 处理。
| 项目 | 当前规则(截至 2026 年 5 月) | 曾经的提案(已取消) |
|---|---|---|
| 个人年度资本增值计入率 | 50%(全部) | 首个 250,000 加币:50%;超出部分:66.67% |
| 公司和信托 | 50% | 全部:66.67% |
| 终身资本增值豁免(LCGE) | 维持提高至 1,250,000 加币的政策方向 | 同样提高至 1,250,000 加币 |
对你的影响:如果你在 2026 年切断加拿大税务居民身份,不应把 66.67% 当作已生效规则。你的 departure tax 模型应先按 50% 计入率计算,再单独留一个 sensitivity case,说明如果未来政策重新改变会怎样。
案例:视同出售的税额计算
李女士在多伦多工作了 8 年,2026 年 6 月搬到旧金山。她持有:
| 资产 | 成本基础(加币) | 离境日 FMV(加币) | 增值 |
|---|---|---|---|
| 非注册账户中的股票和 ETF | 300,000 | 550,000 | 250,000 |
| 一间美国公寓(美国房产) | 200,000 | 280,000 | 80,000 |
| 中国银行账户中的存款 | — | — | 无增值 |
- 非注册账户:增值 250,000 加币,等于 250,000 的门槛值,全额按 50% 计入 → 应税资本增值 = 125,000 加币
- 美国公寓:增值 80,000 加币,按 50% 计入 → 应税资本增值 = 40,000 加币
- 合计应税资本增值:165,000 加币
按安大略省最高边际税率约 53.5% 估算,联邦+省税约为 165,000 × 53.5% ≈ 88,275 加币。
如果非注册账户增值是 400,000 加币而不是 250,000:
- 非注册账户增值 400,000:50% 计入 = 200,000
- 美国公寓增值 80,000:50% 计入 = 40,000
- 合计应税资本增值:240,000 加币
- 估算联邦+省税:240,000 × 53.5% ≈ 128,400 加币
如果你看到顾问或旧文章仍使用 66.67%,要确认它是否引用的是 2025 年 3 月 21 日之前的旧规则说明。
必须提交的表格
Form T1243:视同出售计算
这是 departure tax 的核心计算表格。
你需要填写的内容:
- 每项视同出售资产的描述和数量
- 取得年份
- 调整成本基础(ACB)
- 离境日的 FMV
- 每项资产的资本增值或亏损
- 总增值/总亏损
关键细节:
- ACB 是你作为加拿大税务居民期间的成本基础。如果你是从中国移民到加拿大后再搬到美国,ACB 通常是你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那天的 FMV(而非在中国的原始购买价)
- FMV 需要有合理依据——股票和 ETF 可以用离境日的收盘价;私人公司股份需要正式估值
- 资本亏损可以抵减当年的资本增值,或向前追溯 3 年、向后无限期结转
Form T1161:资产清单
门槛:如果你离境时持有的全部资产 FMV 合计超过 25,000 加币,必须提交此表。
豁免:以下资产不计入 25,000 门槛:
- 现金和银行存款
- 注册账户(RRSP、TFSA 等)
- 10,000 加币以下的个人使用财产
- 养老金权益
罚则:逾期未提交每天罚 25 加币,最低 100 加币,最高 2,500 加币。即使你不需要交任何 departure tax,只要资产超过 25,000,T1161 也必须按时提交。
Form T1244:递延选举
如果你不想(或无法)在离境当年支付全部 departure tax,可以通过 T1244 选择递延。
递延规则:
| 项目 | 规则 |
|---|---|
| 递延利息 | 无息(这是递延的最大优势) |
| 递延终止时间 | 以下最早者:你出售该资产、你去世、你重新成为加拿大税务居民 |
| 自动接受的担保额度 | 离境税中可归因于 50,000 加币应税收入的部分(按最高边际税率计算) |
| 需要额外担保的门槛 | 联邦税超过 16,500 加币(魁北克居民为 13,777.50 加币) |
| 可接受的担保形式 | 银行信用证、加拿大房产抵押权等 |
| 提交截止日 | 离境次年的 4 月 30 日 |
实际操作:如果你的 departure tax 金额不大(比如低于 20,000 加币联邦税),你可能在不需要提供担保的情况下直接递延。但如果税额较大,CRA 可能要求你提供银行信用证或房产抵押。
最终 T1 税表
你的离境年度 T1 税表需要:
- 标注离境日期
- 报告截至离境日的全球收入
- 附上 T1243 的资本增值/亏损
- 附上 T1161(如适用)
- 附上 T1244 递延选举(如适用)
截止日:离境次年 4 月 30 日(如果有自雇收入,延至 6 月 15 日)。
美国一侧:确立成本基础
这是很多人忽略的关键步骤。如果你处理不好,你可能在加拿大和美国对同一笔增值各交一次税。
视同出售如何影响美国成本基础
加拿大 departure tax 的视同出售在美国税法中不构成真正的出售——你没有实际卖出资产,美国不承认这次"视同出售"。
但是,通过 US-Canada Tax Treaty(美国-加拿大税收协定),你可以做以下处理:
| 项目 | 处理方式 |
|---|---|
| 美国成本基础 | 调整为离境日的 FMV(即你在加拿大视同出售的价格) |
| 加拿大已交的 departure tax | 通过 Form 1116 外国税 credit 在美国抵扣 |
| 实际出售时 | 美国按 FMV-to-售价 计算增值,不按原始成本-to-售价 |
如何操作
- 在离境日取得每项资产的 FMV 证据:股票收盘价、基金净值、私人公司估值报告
- 将 FMV 折算为美元(使用离境日汇率)
- 在你成为美国税务居民的那一年,在美国税表上以此 FMV 作为成本基础
- 保留加拿大 T1243 的副本和已交税款的证明——未来实际出售时需要用 Form 1116 抵扣
案例:张先生的加拿大股票
张先生 2018 年移民多伦多,2026 年搬到西雅图。
- 2018 年成为加拿大居民时,他已持有美国股票账户(ACB = 100,000 加币)
- 2026 年离境日,账户 FMV = 200,000 加币
- 加拿大 departure tax:增值 100,000 × 50% 计入 = 50,000 应税,按边际税率交约 26,750 加币
- 张先生提交 T1244 递延这笔税
- 美国一侧:张先生的成本基础从 100,000 加币调整为 200,000 加币(约 160,000 美元)
- 未来张先生实际以 250,000 加币卖出时:
- 加拿大:需补缴递延的 26,750 加币 + 对 250,000 - 200,000 = 50,000 新增值的部分(视同非居民出售)
- 美国:增值 = 250,000 - 200,000 = 50,000 加币(约 40,000 美元),在美国报税
- 通过 Form 1116,加拿大已交税款可在美国抵扣
离境前的规划时机
| 时间节点 | 应该做的事 |
|---|---|
| 离境前 6-12 个月 | 盘点所有资产的 ACB 和 FMV;考虑是否在离境前出售亏损资产以抵减增值 |
| 离境前 3-6 个月 | 评估 departure tax 金额;如果金额大,与银行讨论信用证安排 |
| 离境前 1-3 个月 | 确认离境日期;获取私人公司股份的正式估值 |
| 离境日 | 以此日 FMV 计算所有视同出售 |
| 离境后次年 4 月 30 日前 | 提交最终 T1 + T1243 + T1161 + T1244 |
加拿大一侧的税务居民切断标准
CRA 判断你是否已经切断税务居民身份时,会综合考虑:
- 你是否在加拿大保留了住所
- 配偶和受抚养人是否仍在加拿大
- 你是否保留了加拿大驾照、健康卡、银行账户
- 你与加拿大的社会和经济联系
保留加拿大银行账户(含 RRSP/TFSA)本身不会让你继续成为税务居民,但保留住宅、配偶和健康卡则很可能导致 CRA 认为你仍然是居民。
常见错误与如何避免
| 错误 | 后果 | 正确做法 |
|---|---|---|
| 忘记提交 T1161 | 每天 25 加币罚款,最高 2,500 加币 | 即使资产增值为零,FMV 超过 25,000 就必须提交 |
| 没有取得 FMV 证据 | 离境日后难以证明当时的市场价值 | 在离境日前后取得账户结单、收盘价截图或正式估值 |
| 忘记在美国调整成本基础 | 未来实际出售时双重征税 | 保留 T1243 副本,在美国税表上以离境日 FMV 为基础 |
| 使用已取消的 66.67% 计入率 | 高估 departure tax 金额,影响搬家时点和现金安排 | 以 2026 年当前 50% 规则为 base case,再保留政策变动情景 |
| 不提交 T1244 递延 | 必须在离境当年全额缴税 | 如果资金紧张,利用无息递延 |
你的离境税务文件包
确保你在离境后保留以下文件至少 7 年:
- Form T1243(视同出售计算)
- Form T1161(资产清单)
- Form T1244(递延选举,如适用)
- 离境日各资产的 FMV 证据(账户结单、收盘价记录、估值报告)
- 加拿大最终 T1 税表副本
- 加拿大已交 departure tax 的支付凭证
- 离境日汇率记录
- 美国一侧的成本基础调整计算表
官方来源与参考资料
- CRA 离境视同出售规则:canada.ca — Dispositions of property for emigrants
- Form T1243 说明:canada.ca — T1243
- Form T1161 说明:canada.ca — T1161
- Form T1244(递延选举):canada.ca — T1244
- 资本增值计入率上调取消:Prime Minister of Canada — Carney cancels proposed capital gains tax increase
- 资本增值计入率曾延期至 2026 年(历史背景):Department of Finance Canada — Deferral of change to capital gains inclusion rate
- US-Canada Tax Treaty 全文:IRS — United States-Canada Income Tax Convention
本文中涉及的税率、门槛、表格和截止日期截至 2026 年 5 月核验。资本增值计入率上调曾被延期到 2026 年 1 月,但随后在 2025 年 3 月 21 日被取消;请以 CRA 和加拿大财政部最新公告确认最终状态。加拿大 departure tax 涉及跨境条约和资产估值,建议与具有加美跨境经验的 CPA 或税务律师合作处理。
免责声明:本文由 规划师陈先生, CFP® 撰写并审核,仅供一般信息和教育目的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财务建议。每个家庭的具体情况不同,建议在做出任何财务决策前咨询持牌的税务专业人员或财务顾问。税法和监管政策可能随时变化,请以最新的官方发布为准。


